为有效推进农培品牌建设,打造专业化水平较高的现代新型农民队伍,助推乡村人才振兴,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潜力和农民自主创业就业的能力,近日,《“秀洲农匠”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出台。
据了解,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秀洲区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为契机,大力实施“秀洲农匠”“秀洲阿姨”“吴越绣女”“秀洲农旅”四大农培品牌培育工程,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此次《办法》从申报范围和标准条件、申报与评定程序、申报材料要求、动态管理等多个方面对“秀洲农匠”的认定管理进行了说明。
在申报范围上,《办法》明确为在秀洲区具有一定规模、连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三年以上、有明显的技术带头人作用的农业主体从业人员,规模要求上也给出了清晰的界定。在标准条件上,在政治、年龄、学历等基本要求外,还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技艺高超,业绩突出,在相应技术领域有相当的权威性、影响力和公认度。
为更好地实施,《办法》还拟定了《“秀洲农匠”认定细则》。《细则》从生产规模、技艺专长及水平、自主品牌、个人公认度等多层次进行赋分,综合评定出“秀洲农匠”初级(师傅级)、中级(名师级)和高级(大师级)三个层次。
按照《办法》要求,“秀洲农匠”的认定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产生。区农业主管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小组),对参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在经过社会公示环节确认名单后授予称号、颁发等级证书。
《办法》同时还明确了“秀洲农匠”的动态管理方式。获得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在项目申报、职称申报与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给予鼓励支持外,对获得证书的个人或名下企业发生违法违纪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则将取消其资格,并进行公布。
据了解,《办法》现已正式实施,并下发至各镇(街道)农技服务中心,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从业人员踊跃申报、参与“秀洲农匠”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