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召开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8-05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8月2日,清远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题工作会议召开,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会议采取“主会场+分会场”电视电话形式,主会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灶明主持,市直相关单位领导出席,副市长苏锦丹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泽和,副局长莫鼎宽出席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汇报了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情况,盘点和分析了我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落实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度、存在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对策,并就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对策。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分别汇报了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二是要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青塘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英德人民大桥保护等重点工作;四是加强督导监管,紧盯问题整改。
会议强调,全市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利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明确工作方向、完善具体措施,压实责任,抓紧落实,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