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揭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成为我国经济迈上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逻辑起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揭示了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同时也对新时代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高质量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契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要增强信心、保持定力,坚定不移走好走稳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
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但追根溯源,它首先是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标识性概念而提出的。对于高质量发展的理解和把握,不宜也不能停留于一般意义层面,而须从源头入手,在清晰梳理其理论和实践逻辑的基础上,深化对高质量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只有将高质量发展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相联系,深刻认识高质量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契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进一步增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揭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主题,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使命。高质量发展被摆在如此重要的位置,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直接相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一个基本标志,就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这一重大历史性变化,不仅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而且对发展全局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新时代人民的需要不仅层次提升了——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范围拓展了——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新时代制约满足人民需要的主要因素,已由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变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
认识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已经转变为美好生活需要,并且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已经取代落后的社会生产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这意味着我们在找准社会主要矛盾的同时,也明确了解决当代中国发展问题的根本着力点。
准确理解“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这两个关键词非常重要。虽然美好生活需要和物质文化需要都着眼于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但后者立足的是物质短缺的客观实际,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是“有没有”“有多少”;前者立足的是总体上实现小康的客观实际,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是“好不好”“优不优”。两者所表述的显然不是一个发展阶段的问题。同样,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和落后的社会生产虽均为满足人民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但后者围绕解决“有没有”“有多少”问题而聚焦经济体量和速度,追求的是“体量优势”和“速度优势”;前者则围绕解决“好不好”“优不优”问题而聚焦质量和效益,追求的是“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两者所表述的显然也不是一个发展阶段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揭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成为我国经济迈上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逻辑起点。
经济发展阶段变化揭示了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必然有所不同,聚焦并追求的目标也必然有所不同。伴随中国经济发展进程而呈现的一系列阶段性变化,揭示了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同时也对新时代经济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以往,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并且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一客观现实,经济工作自然要围绕GDP的规模和速度进行,通过做大经济总量和提高经济增速来扭转供不应求、短缺经济的局面。在这个阶段,关注并着力解决“有没有”“有多少”,聚焦并追求“体量优势”和“速度优势”,是合乎发展规律的选择。
进入新时代,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客观现实,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自然要从“总量”和“增速”转换到“质量”和“效益”上,从专注于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供给扩展到包括物质产品、文化产品、制度产品、生态产品等在内的各种产品供给,要求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这个阶段,关注并着力解决“好不好”“优不优”问题,聚焦并追求“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同样是合乎发展规律的选择。这意味着,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经济发展阶段也在变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在新时代,质量和效益成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是一个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经济发展阶段变化的认识不断深化。从作出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重要判断,到全面分析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性变化并将其高度概括为“经济发展新常态”,其基本指向就在于说明中国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所发生的一系列新变化。经济发展阶段变化意味着不仅增长速度要从高速转向中高速,而且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不仅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而且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主要依靠创新驱动。所有这些变化,都是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的现象,都是中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阶段演化的必经过程。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也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变“铺摊子”“上项目”的传统发展模式,聚焦于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论断。
坚定不移走好走稳高质量发展之路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同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把着力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心,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是解决新时代中国发展主要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客观要求。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经济工作的使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体系、政绩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制度环境,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和人口规模巨大的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必须久久为功、锲而不舍。认识到推动高质量发展契合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客观必然,就不会被短期变化牵着鼻子走,更不会一遇困难便想退回老路。跳出短期变化、一时困难而着眼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大势,把握经济发展规律,便可增强信心、保持定力,坚定不移走好走稳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