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上俊主持会议,副主任林华、金启浩、王文胜、陈圣雷、陈先夏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孟晓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园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奔,县委常委、副县长许绍策,县法院院长戴真,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锋列席会议。
会上,孟晓斌代表县政府作2024年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报告指出,今年以来,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市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推动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转化落地,深入实施强城行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大局平稳。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3.6亿元、增长5.4%;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亿元、增长 7.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79元、增长4.2%;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4.6%、网络零售额增长13.6%,入选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6个、市“百项千亿”工程项目58个;连续两年跻身全国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前50强,宠爱嘉年华、红旅文化节等文旅活动吸引游客超30万人次;平阳黄汤入选全国茶文旅融合发展优秀案例、全省唯一;获评数字乡村省级试点十佳县,全省首批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县、全市唯一。
报告强调,下半年,县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统一部署,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锚定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定位,坚定“工业强县、服务业兴县”战略,一体推进创新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城乡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公共服务提升,攻坚冲刺“三季红”“全年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阳新篇章。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调研报告、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票决通过了2024年平阳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大孵化集群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听取了部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平阳团)履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