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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中院联合全椒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清理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开发区:安徽全椒经济开发区

  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月27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椒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徽动执行”之小标的案件清理专项行动。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晋忠现场指挥,全椒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建荣带队,2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清晨,参加行动的执行干警列队集结、蓄势待发。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迅速奔赴执行一线。

  行动中,执行干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登门拜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靶向施策,及时分析研判并调整方案,将释法明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确保执行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法官,我是余某某的父亲,我带了现金过来帮他还钱……”

  刘某与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余某某应当分期偿还刘某借款本金40000元,但余某某却并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余某某敦促还款,但其屡次推脱,表示无钱可还。行动中,面对找上家门的执行干警,余某某仍不为所动,一番劝导无果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在将余某某拘传至法院后,余某某的父亲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担心司法拘留对余某某今后的工作生活产生负面影响。执行干警耐心向余某某的父亲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余某某的父亲表示自己愿意代余某某还款,并当场付清全部欠款,该案圆满执结。

  “农民工所挣的每一分钱都浸透着辛勤与汗水,再小的标的额都要执行。”执行干警在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时说道。

  刘某某等五人与董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董某应当支付刘某某等五人工资共49675元,但董某只给付部分工资,刘某某等五人多次催要,董某一直未予支付剩余部分,刘某某等五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中,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董某拘传回院,再次对其进行耐心释法明理,反复引导董某换位思考,让其理解、体会申请执行人血汗钱的来之不易,同时向其详细讲解拖欠工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帮其认清利弊。经过执行干警的倾情劝说,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立即筹措资金,最终将其所欠的工资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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