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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审批合一”试点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常熟日报  发布开发区:常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日前,常熟生态环境局研究印发《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试点工作方案》,通过数据互通、材料从简、流程优化,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受理、一并办理”,助力企业办理从“多次跑”向“一次跑”转变,减轻企业负担。

  方案适用于由常熟生态环境局负责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新建企业,排污单位在申请阶段向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部门分别作出承诺,按照自愿原则,可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

  “两证审批合一”按照统一污染因子、统一排放标准、统一排放量核算方式、统一监测要求的“四个统一”原则,充分考虑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衔接。针对项目应当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手续同时被列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重点(简化)管理类别的、应当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手续同时被列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类别的和应当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同时被列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类别的3种情况,方案明确了具体办理流程。

  在加强证后管理方面,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自愿作出的承诺,加强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排污许可证载明要求,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动要依法重新办理手续。常熟生态环境局将强化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联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提升监督管理效能。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两证合一”行政审批制度试点是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常熟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质效,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为打造更高品质“江南福地”聚势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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