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财政:强化困难救助资金管理 兜牢兜实惠民利民底线
发布时间:2024-07-24 来源:扬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困难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坚实防线,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最为密切。为规范和加强市区困难救助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推动我市困难救助事业发展,近日,市财政局出台《扬州市市级困难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困难救助资金是指市、区级财政安排的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对象的救助支出。”市财政局社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临时救助主要包括急难型临时生活救助和支出型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主要包括一般医疗救助和急难型医疗救助。该负责人强调,困难救助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局对市区符合条件救助对象的救助支出给予适当补助。
据悉,困难救助资金的救助对象主要为:对因意外事件造成家庭和个人困难的,给与急难型临时生活救助;对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支出型临时生活救助;十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已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对符合规定的个人给予一般医疗救助;对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急难型医疗救助。
“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法合规、实事求是、适度救治的原则。”该负责人表示,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准确核定救助对象,及时发放救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