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胥红一行赴滨江区司法局调研考察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区矫正工作(以下简称“三社”工作)。滨江区司法局调研员金日明、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黄可军陪同调研。
依托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滨江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在基层司法所探索建设“三社”工作指导站,协同开展“三社”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戒毒工作链条延伸、基层司法所行政服务业务拓展的具体实践,是指导和支持基层开展“三社”工作的创新举措,是推进平安滨江、法治滨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滨江区司法局调研员金日明指出,戒毒民警参与基层“三社”工作,能有效提升基层组织对“三社”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水平,促进监督管理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全面纵深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在滨江区司法局长河司法所,调研考察组一行实地参观了司法所基层法治、公共服务、基层治理“三大生态”构建,以及公共服务、综合办公、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四区功能”划分。
长河司法所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党建统领、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厉行法治、坚持示范引领、坚持数字赋能,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主动履行新增职能、探索履行未来职能,深化“先来这·@司法所”平台应用和推广,将司法所全面打造成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护航者”、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火墙”、服务基层人民群众“法超市”、教育改造特殊人群“主阵地”。
在滨江区司法局调研员金日明的陪同下,调研考察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滨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西兴司法所、浦沿司法所、长河街道禁毒办。
此次调研考察活动不仅加深了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也为下一步共同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开拓了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滨江区司法局将始终秉持以民为本理念,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模式和方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治服务,与兄弟单位携手共进,共同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