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行政执法张弛有“度”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
为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绩溪县医保局始终将规范执法作为工作重点,全力打造执法为民的医保队伍,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一、行政执法有力度。依托视频监控及智能审核平台,结合医保检查问题情况,将检查中违规问题较多的定点医药机构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相应增加检查频次,提高震慑作用。至目前,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检查55家,其中,对符合立案情形的,依照《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坚决予以立案,截止目前,行政查处2起。
二、行政执法有温度。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医保行政案件调查中,发现案件涉及医保违规金额较小,案情轻微、主动配合调查,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节,坚持政策性教育为主,积极引导教育。对进行行政处罚的对象,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第一时间提醒信用可修复时间及内容,并根据行政处罚相对人的需求,提供人性化服务,做到精准服务与指导;目前,县医保局已协助指导3家定点医药机构完成了修复工作。
三、行政执法有尺度。在执法检查中,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存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坚持阳光下执法。对每次执法案卷针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案卷书写等重点环节,始终坚持开展自我评查、部门互查以及上级评查的方式,确保执法质量过硬,有力促进执法行为的合理合法;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主体、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在信用网站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布,接受群众对执法效果的监督,防止“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等问题,同时对当事人起到监督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