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24-07-15 来源:秦皇岛日报 发布开发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7月1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统筹调度各级经办机构,圆满完成2024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本次调整范围是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一是普调。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2元;二是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调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再增加本人2023年12月发放月基本养老金的0.94%;三是倾斜调整。针对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退职人员(70至74岁增加20元、75至79岁增加30元、80岁以上增加4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青龙满族自治县),以及本次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我市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暂按2023年省确定我市3057元/月执行)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依据文件标准进行倾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