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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驶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019-08-14  来源: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9月以来,吴中区开展了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镇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吴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通过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分步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目前,吴中区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完成集中揭牌,执法权力清单逐渐明晰、执法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吴中区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镇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驶入“快车道”。

  一、先行试点,探索制定改革“路线图”一是高屋建瓴,统筹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研究制订《吴中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计划安排》,从组织领导、机构人员、硬件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逐一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分工、阶段性工作安排、完成时限,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区政府印发《甪直镇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目录清单》,在甪直镇先行试点,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二是先行试点,铺“路”架“桥”。为确保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我区率先在甪直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11月,甪直镇整合原城管、安监、质监、消防、食安等多个部门职权,组建甪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实施听证、集体讨论、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全套执法制度,梳理制订《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试行)》,打造了集信息查询、案件管理、文书管理、人员管理、统计分析、风险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执法平台,实现“一个云端管全网”。截止目前,甪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办结各类案件332件(一般案件252件,简易案件80件),其中城市管理303件,劳动监察4件,应急管理6件,卫生健康3件,食品安全16件,罚没款40.824万元,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并收到来电来信感谢信6封,获赠锦旗1面。三是全面部署,系统推进。今年5月23日,吴中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暨推进镇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议,制定印发《苏州市吴中区镇(街道)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和《吴中区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对全面落实全区镇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二、全面推进,夯实镇域执法“主阵地”一是整合机构、全部挂牌。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道)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综合科(法制科)和若干执法中队,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机构,代表镇(街道)政府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镇容镇貌、城镇建设、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8月1日,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全部挂牌成立,实现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全覆盖。二是规范场所、保障装备。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满足执法功能需要,统一标牌标识,规范上墙内容,设置对外接待窗口、案件审理窗口、办公室及功能室等。落实装备配备,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执法需要,配置统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执法标记,配备足够的行政执法装备和专业技术设备。三是配强力量、锻造队伍。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调配执法人员6~15名,并配备专人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先后2次组织各地各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等200余人到甪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实地参观和现场培训,学习甪直镇综合行政执法经验,并邀请了常熟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家授课。通过分批次组织综合执法业务骨干至区级相关部门跟班学习、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制度落实,确保执法“规范化”一是明确权力清单。结合机构改革新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审定《吴中区镇(街道)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目录清单》,明确区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交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的224项行政处罚权及5项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将相关权力正式移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整理制订《吴中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指导各镇(街道)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听证、人员考勤、执法管理、投诉举报处理、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吴中区机构改革和镇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渡期间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使用和管理规定》,解决现有执法证在改革过渡期间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问题。三是加强机制保障。加强区级执法部门对各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实行双月定期联席制度。建立健全区级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抄报相关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情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考评,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对权力转移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双考核。开发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专项平台,并与区政府行政处罚运行平台和部门执法运行平台对接,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全程纳入行政电子监察。建立执法标准流程,细化自由裁量权,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实时网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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