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江北人民政府网 发布开发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
7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行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伟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德维、许光明、夏伟飞,副区长邹刚参加。
费伟华一行先后来到星湖、庄桥河、北郊街河,实地察看河湖长“管、治、护”三位一体职责履行,及幸福河湖建设、水生态治理、排口整治等情况。
座谈会上,区农业农村局(区治水办)、生态环境江北分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行情况作了汇报,区人大相关工委、人大代表、各级河(湖)长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费伟华强调,开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行情况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市县联动的重点监督工作。江北区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部门紧密配合,水域监管有力,创新举措频出,治水工作取得了实绩实效。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河长制工作落实,促进各级河湖长依法履职、精准履职、有效履职。要切实深挖问题补齐短板,强化顶层设计,配强工作机构,合理细化河长考核方案,通过正向反向激励机制,有效推进河湖长自觉履职。要实现长效治水,提升治水统筹职能,完善上下联动的齐抓共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突出问题。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依法正确行使代表职权,牢牢“盯住法”,齐心协力打造幸福河湖,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人民群众可见可感可享的治水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