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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新招助企业广交“世界朋友”
发布时间:2024-07-08  来源:连云港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将于10月15日举行。为加强广交会连云港交易分团组展管理,优化参展企业结构,做到展位安排规范、公平、透明,连云港交易分团日前出台《连云港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展位管理办法》),对参展资格作出明确规定:一般性展位参展企业对应展区出口金额须达到以下最低标准:流通型企业150万美元,非流通型企业75万美元。为扶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在各展区中安排不超过本分团在该展区参展企业总数的20%未达标企业参展。

  广交会是国内外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国际贸易展会,也是我市各外贸企业对外加强交流、拓展外销渠道、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平台。在第135届广交会上,我市参展企业共达成意向成交7900万美元,共接待境内外采购商3500多人次,其中新客户2000余人次,占比57%。为规范展会秩序、优化参展结构,不断促进连云港外贸稳定增长,调整优化外贸结构,《展位管理办法》明确,坚持“高成长性、做大做强、创新扶优、名牌优先”原则,鼓励企业依托优势特色产品,借助广交会平台,开拓国外市场,扩大对外贸易份额,提升国际竞争力。

  据介绍,广交会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品牌展位是由商务部批准的展位分配;一般性展位分配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及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综合考量企业出口规模、成长性、展位使用质效等方面进行动态调整。对我市石化、生物医药、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新材料、钢铁合金、新能源、硅材料、高端装备、绿色食品、信息产业等十大主导产业的重点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规模化集聚、链条化延伸、高端化发展及出口规模连续保持增长的重点企业优先保障广交会展位申请。

  为提高展会质量及展位效率,《展位管理办法》按照违规退出、绩效淘汰的退出机制,对参展企业及展位分配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主动退出参加广交会的企业原则上后续两年内不再安排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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