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一号总河长令签发
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
7月3日,记者从省河长办了解到,浙江省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 谱写河湖保护治理浙江新篇章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签发。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7年,我省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更加和美,水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水安全保障更加牢固,水文化供给更加丰富,基本建成全域幸福河湖,进一步助力水利现代化先行、高水平生态省建设,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强河湖支撑。
此外,《意见》从完善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工作体系、完善重大任务落实工作机制、完善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格局及完善深化河湖长制工作保障4个方面,提出了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闭环整改河湖重大问题、加快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加大涉水领域联合执法力度、推进河湖保护治理改革创新等14项任务举措,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能护水、治水、美水、用水,继续推动我省河湖长制工作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