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落实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关于联合开展资金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国有企业网格单位深化落实《东丽区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审计局与区国资委结合东丽区区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关于联合开展资金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是夯实经济安全基层基础,防范化解经济风险隐患的重要举措,是国资穿透式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对审计监督全覆盖的体系创新和流程再造。资金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是做好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检验治理成效的“试金石”。各被监管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做好网格化治理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被监管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对照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资金风险全面排查、资金资产全面对账、资金内控制度全面梳理和资金管理问题全面整改,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级次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在防范资金资产安全风险方面,要常抓常管、长管长严,切实加强单位资金基础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坚决杜绝资金风险问题再发生。
《通知》强调,一是各被监管企业要严格遵循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财务关键岗位轮换和回避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账户管理和动账提醒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银行对账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网银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十大方面进行自查。二是要按照《东丽区资金安全风险内部专项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高质量完成《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报告表》《自查自纠问题工作量化表》《自查自纠问题统计表》等各项工作。三是要积极落实整改,对自查和内部审计、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内控机制。
此项专项整治工作目的是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健全内控机制,防范财务舞弊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区审计局与区国资委协同,将发挥审计监督和国有企业监管作用,促进我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