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区新闻 > 江门市 > 文字新闻
2024年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开始申报 以科技赋能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6-25  来源:江门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江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月22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2024年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已启动申报。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科技引领”工程,以科技赋能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百千万工程”,我市将实施科技特派员培育“双千计划”,用3年时间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到我市科技企业和县镇村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帮助科技企业、园区、乡村和基层医疗机构破解1000个技术难题,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双千计划”将围绕我市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已入库的科技特派员,支持科技特派员以解决技术难题为目标,以柔性引进形式到我市的科技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科研合作项目,加速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据悉,申报人(项目负责人)须是已入库的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的派出单位为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和科技型企业等。科技特派员应围绕派驻单位的技术需求,研究确定技术路线,形成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项目实施期内至少帮助派驻单位解决4个技术问题;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此外,项目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立项,事前无偿方式资助。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资助4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40项;自筹项目仅以科研立项支持,自筹项目立项不超过30项。扶持资金统一拨付至派驻单位(江门市内企事业单位),后续资金分配由派驻单位、特派员和派出单位协商确定并在立项项目合同中体现。派驻单位自筹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3:1,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项目立项金额和类型按领域由专家评分确定,申请不同资助金额的项目统一评审,不按申请金额分开评审。如实际安排财政科技经费少于项目申报财政科技经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承诺自筹补足差额经费,自筹项目无需补足差额经费。经费少于项目申报财政科技经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承诺自筹补足差额经费。

  申报流程方面,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请注册单位账号后,可在系统开通个人账号,然后凭个人账号登录系统,在“科技项目申报—专项资金类项目”填报“培育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和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时。

上一条:上海市青浦区妇联及女企业家协会到我县考察交流
下一条:永乐店邀专家解读十八大精神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