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记者从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泸州市印发《泸州市2024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从促进城镇化体系协调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扎实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泸州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相关工作。
促进城镇化体系协调发展方面,泸州市将重点围绕全力推进省域经济副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开展工作。在建设宜宾—泸州省域经济副中心工作中,泸州市将按照全省“一中心一方案”,持续推进宜宾—泸州省域经济副中心建设,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相互促进的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空间新格局。泸州市将高质量建设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巴蜀鱼米之乡”等项目建设,助力成渝地区南翼跨越发展。同时,加快谋划渝叙筠高速公路、安荣合高速公路等跨区域交通项目,协同谋划渝自雅铁路、渝毕铁路、沿江货运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泸州市将通过实施县城差异化特色发展、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小城镇、百强中心镇和重点培育特色小镇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泸州市将通过拓宽普通劳动者落户通道、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等措施,推进农业人口向市民化转移。为此,泸州市将严格落实“零门槛”落户政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落户城镇,并持续优化居住证办理,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同时,泸州市将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98%以上。积极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持续开展全民健康工程。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50套(间)以上,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此外,泸州市还将聚焦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新就业领域和高龄照护、家政等用工紧缺行业,积极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就业供给、服务保障等方面提高保护和支持力度。
加快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方面,泸州市将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建设。在加快城市有机更新工作中,泸州市将以全面推进“老泸州”特色街区项目为重点,配套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等项目,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打造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
同时,泸州市将进一步深化全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力争城市建成区4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通过实施“双千兆”网络覆盖提升工程,加快智慧城市建设;通过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实施污水垃圾处理行动,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拓展城市空间,泸州市将从发展现代服务业入手,提质培优4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并支持符合条件区县积极争创第二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同时,还将以“三品一创”消费扩容提质工程为牵引,立足泸州“江、山、酒、港、城”等多样资源禀赋,加快推动消费新地标建设和老旧消费设施改造升级。
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泸州市将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城乡公用设施一体化、提升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为重点,通过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返乡回乡大学生、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伍军人等“新农人”到农村落户政策,推动人才返乡入村。同时,对政策性资金保障、农民资产性收入、农业抗风险能力、推动农村土地改革给予政策支持等。
泸州市还将通过实施县域百亿主导产业培育行动,建立县域百亿产业培育储备库,力争1—2个县域特色产业纳入省级培育范围,进一步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
此外,泸州市将通过推进“多规合一”、健全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推进流通体系建设、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等手段,推动城乡公用设施一体化建设。通过健全乡村治理机制、提升基层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开展融合改革试点等途径,不断提升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