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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以旧换新”
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衢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日,为满足缴存人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等相关工作,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优化了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内容主要包括支持房票使用、放宽提取条件和上浮贷款额度三个方面。

  支持房票使用方面,“以旧换新”房票持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政策的,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出具的付款发票等,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其中,“以旧换新”对象为《衢州市区政策性住房市场收购“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衢州市区超低价住房国企收购“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涉及的实施范围内的购房人(具体以实施公告为准)。

  放宽提取条件包括购房直付提取、租房提取、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等。购房直付提取指的是“以旧换新”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直接支付新购商品房的房款。提取条件及办理流程参照公积金余额前置提取政策执行。

  租房提取是指缴存人在“以旧换新”购房所在地内除存量商品房(简称“旧房”)及新建商品房(简称“新房”)外无其他自有商品住房的,自签订“以旧换新”相关协议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最高12个月的租房提取。每月可按实际支付的租金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不超过当月公积金缴存额,提取总额上限为2000元/月。提取方式可按每月、多月提取,最长提取期限为12个月。

  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参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取政策执行,且均不受缴存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限制。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电梯更新通过竣工验收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时间在电梯更新档案接收证明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家庭分摊支付费用的总额,提取人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提取时须留存6个月的缴存额。

  上浮贷款额度方面,“以旧换新”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可贷额度可上浮30%,最高可贷104万元;若符合“首套首贷”条件的(新旧住房按同一套计),公积金可贷额度可上浮50%,最高可贷120万元。该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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