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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2019-08-05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记者8月2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全市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已经确定。新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5085.05元,下限为3017.01元,共分为9个缴费档次。

  据了解,新的缴费基数确定后,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规定范围内自愿选择缴费基数,按照相应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选择低基数缴费,可减轻缴费负担,选择高基数缴费,可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实现“多缴多得”。

  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月最低为603.4元,最高为3017.01元。医疗保险可按照核定缴费基数的7%或10%进行选择,缴费金额最低分别为211.19元(缴费比例7%)、301.7元(缴费比例10%),最高为1055.95(缴费比例7%)、1508.51(缴费比例10%)。

  需要提醒的是,医疗保险选择7%比例缴费的,每月另需缴纳8元大病救助基金;选择10%比例缴费的,每月另需缴纳4元大病救助基金。

  新的缴费基数从2019年8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7月不做调整。为确保此次社保费代扣成功,请参保人员务必在2019年8月7日前按原标准存足7月份、按新标准存足8月份社保缴费资金。自2019年9月起,仍按原规定即每月21日前预存次月社保缴费资金(多存不限,市税务局委托代扣银行将从22日至次月初期间从其银行结算账户上扣缴应由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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