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防空工程作为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与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人防易地建设费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原因导致原定人防工程位置发生改变,需另行选址建设的费用。为了确保这项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我局紧紧围绕“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于近期开展了全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聚焦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总抓手。强化审计机关的政治立审意识,从国家战略层面深入研究人防建设。遵循“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根本要求,围绕人防规划与建设两个方面,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变化、城市空间布局等方面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防空建设的重要指示,审查各人防主管部门是否履行好人防工程规划执行者的主体职责,人防规划是否科学、布局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做好对未来潜在风险的前瞻性准备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 “治已病,防未病”职能作用,助力人民防空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把稳“政策总舵”,聚焦人防结建行政审批全流程。审计机关履行依法审计职权,从法规政策切入研究人防部门主责主业,关注近几年全县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办理人防结建手续情况。紧抓数据先行,重点围绕“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是建设规划许可和工程施工许可的前提条件”展开统计分析,审计是否存在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应办未办、工程未批先建以及已规划地下车库却违规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等情况;核查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批准少建、不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况。进一步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人防工程审批“应建尽建、应收尽收”。
三是紧扣“项目主线”,聚焦人防工程市场运营多路径。结合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审计机关重点查看贯彻防空地下室及附属设施,“平时使用、战时服务”政策情况。审查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是否“应建未建”以及验收合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出租出售人防工程使用权情况;日常运营中是否存在利用率低甚至长期闲置现象等。为积极探索闲置人防工程空间利用新模式,盘活国有资产建言献策。
四是关注“资金统筹”,聚焦人防易地建设费用强绩效。发挥“经济监督”职能,审计机关从资金效益方面核查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管理使用。审查人防主管部门年初人防工程建设预算安排的充分性、年中指标调整的合规性以及年末指标执行的必要性;易地建设费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安排人防建设;易地建设费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否有效,以及绩效目标是否能够按期实现等。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防止挪用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