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新北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宇伟,副主任杨金忠、季晓东、沈春英、钱亚娟,党组成员范春苟、夏志文,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坚持群众路线加强能动履职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坚持群众路线,加强能动履职,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自身工作高质量服务保障新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会议指出,区检察院主动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在轻罪治理中的功能作用,不断研究和探索轻罪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压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扎实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摸底清查和统筹使用;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导向,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处置;以资源保护为目标,注重资源资产和生态属性的协调,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支撑和国民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统筹协同,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区政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的重要抓手,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运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全面推进新北区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超,区监委负责同志,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