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通过抓基础、建队伍、重管理、强保障,以“四力”推进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高站位,强化领导增强“合力”。坚持以“平安金湖”创建为主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力助推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迈台阶。制定加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思路、方案、机制和保障等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县司法局加强对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深入基层调研,通过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座谈会,与各镇(街道)、村居(社区)沟通了解情况,把握矛盾纠纷发展变化新形势。
二是化纠纷,健全机制练好“内力”。定期进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逐一梳理、逐一备案登记,掌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纠纷性质、类型诱因、涉案人员、积压时间、难易程度和事态预测,分级分类进行登记,建立工作台账逐级上报。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时限,及时报告处理结果,确保一般性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性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社会治理目标。
三是抓队伍,过硬素质激活“动力”。着力补齐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短板,全力打造一支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良、素质过硬的基层人民调解干部队伍。注重加强村居调解队伍建设,定期邀请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基层法官组织村居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通过采用个案解剖、以案施教、现场模拟等方式,选用村居常见和具有典型特点的案例进行讲解和分析,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和水平。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制定工作台账,实行调解人才动态化管理,严把村居人民调解员“准入关”。
四是严考核,提高保障添增“助力”。以抓考核督查作为推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高基层调解员工作动力,助推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向好发展。按照日常考评、半年抽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工作质量、信息报送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奖励。推行“以奖代补”和“个案奖励”保障机制,对村居人民调解员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对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案卷的案件依照分级标准,给予人民调解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