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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户签订自律公约
发布时间:2019-07-31  来源:嘉兴日报嘉善版  发布开发区: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报讯 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店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改装……7月29日,县城投集团牵头召开县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户管理工作约谈会。市场内部分行业经营户签订了自律公约,约定在证照、停车、卫生、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据了解,县文化综合市场于2006年交付使用,约有店铺330家,以花鸟销售、宠物销售、教育培训类居多,是县城区人气旺盛的商业区之一。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不断深入,县文化综合市场改造及管理也在不断升级。

  会上,市场内经营户签订了《文化市场经营户自律公约》,对相关行为进行约定,包括“不占道经营,不在铺面以外任何公共地方摆放物品。”“不擅自悬挂、设置宣传广告牌。”“不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不占用消防通道,货物、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当天,县创建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魏塘街道、绿安物业相关代表参加了会议。县城投集团相关人员表示,集团作为文化市场的责任管理单位,将落实好文明创建各项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文化市场内部及周边“脏乱差”问题,实现文化市场内部及周边整体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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