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慧芳、副主任吕红琴参加检查。副区长祝健敏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别赴潘火街道人大科技创新观察站、宁波圣龙(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诺丁汉大学李达三孵化园、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区人民检察院等处开展实地检查,了解有关单位以及科创主体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的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区科技局等部门、单位以书面形式,就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情况作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人大代表结合实地检查与前期调研情况,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力校企精准对接专利需求、加强科技人才引育、提升双创平台成效、壮大专精特新“小巨人”梯队优势等内容开展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单位一一作出回应,亮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方向。
杨慧芳充分肯定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依法贯彻落实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取得的成效,指出此次执法检查准备充分、内容充实,问题建议精准有力,部门回应实事求是,为后续进一步抓好贯彻实施、问题整改夯实了基础。她强调,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的自觉性。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照省、市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的要求,围绕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强化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落实落细工作职责,坚定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的自觉性。要聚焦问题,着力提升贯彻执行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的实效性。对研发投入不足、平台作用不强、成果转化不深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高能级科创平台引育,加强高质量技术供给,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拓宽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的渠道和载体。要合力共推,强化贯彻执行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的协同性。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科技进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健全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统筹科技发展的布局和资源配置。相关部门、单位要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建设“甬江科创区”等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抓好落实。“两院”要高度重视、协同推进,提供法治保障。人大代表要主动履职、积极作为,为后续依法精准监督提供支撑助力。此外,要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企业、群众一同参与,形成合力。
杨慧芳要求,下步区人大常委会要牵牢执法检查工作的“牛鼻子”,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促进科技创新,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