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苏州市街道人大工作会议在相城召开,对在全市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进行了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副主任温祥华、秘书长顾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屈玲妮等出席会议。
据了解,苏州市撤镇改街道后,街道没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只有少量的县级市、区级及其以上的人大代表,从而产生了民意反映渠道、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监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础等方面的缺失。为补上民意缺失的“短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提交了《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意见(试行)》,并经市委同意,将在全市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
根据《中共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意见(试行)》,议政代表会的主要任务有: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重点项目安排及执行等情况的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群众切身利益、民生实事工程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专项情况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对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需要,对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和工作评议。
会议观看了相城区人大常委会《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专题片。相城区澄阳街道人大工委、常熟市碧溪街道人大工委和姑苏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作了现场交流发言。
陈振一指出,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是全市街道工作、基层人大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推进基层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有益实践。陈振一要求,各县市区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增强实施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贯彻市委文件精神,确保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取得实效;扎实做好实施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各项工作,提升全市街道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据悉,相城区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定位”和“坚持因地制宜”三项原则;紧扣“抓好指导意见制定”、“抓好代表产生环节”和“抓好运转环节”三个环节;围绕“构建民意表达新渠道”、“构建民生问题解决新方式”和“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力量”三大目标,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街道人大工委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街道人大工委议政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议政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规范性文件,通过统一思想、建立制度、试点示范、指导落地、换届完善,目前该制度已经在相城实现全覆盖,并且运转有序,成效显著。
据统计,2015年以来,相城区7个街道共产生330名议政代表,提出建议780件,办成749条,办理满意率达98%,涉及到环境污染、社区建设和管理、交通基础建设、拆迁安置等多个民生领域,真正发挥了“强监督、顺民意、促和谐”的作用。
苏州市在总结相城经验的基础上,现在全市推广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下一步,相城区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文件精神要求,在进一步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更好发挥街道人大工委作用,让基层人民当家作主更加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