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激活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作用,推动现有创新平台提档升级。常态化走访企业开展政策宣传,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营造浓厚科技创新氛围,充分激活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作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包括研发人员引进、研发设备购置、产学研项目立项等,2023年度全社会研发投入达7.9亿元。引导现有2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档升级为省、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实现省级平台零的突破,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研发能力,为企业不断优化升级、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强力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全面构建创新平台建设体系。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体系,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词,充分利用长三角优势科技创新资源,鼓励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重塑企业自主创新平台、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政校企多方合作新型研发机构并存,技术转移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创新服务平台,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共建的创新平台体系新布局。现有省级孵化器1家,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2家,技术转移中心等产学研合作平台2家。
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创新平台建设体制机制。围绕含山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建设,着力以科技创新平台为统一归口,开展科技资源、项目、人才、资金的系统整合。建立健全围绕共性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科技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平台运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创新平台高质量运行,发挥实效。
凸显第三方机构服务作用,引育借力专业人才资源和力量。全力支持配合现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安徽工业大学技术转移含山中心和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马鞍山创新服务驿站平台开展为企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动与上海理工大学的合作共建。不断寻求与更多优质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交流和磨合,努力在人才引育培养、创新创业服务等方面强链补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