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8 来源:蓟州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天津蓟州区经济开发区
为高效推进市场监管“五大工程”,持续打造“放心消费在天津”品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3月15日上午,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在州河湾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各单位结合职能,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面对面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普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购买相关商品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如何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假辨假方法,解答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和辨假识假能力。
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3.15”期间社会各界对于消费维权的关注度,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提升维权能力,有效规避消费风险和消费纠纷,共同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助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