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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3-15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开发区: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

  3月14日,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睢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要敢于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激发广大消费者消费活力。

  2023年,睢宁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67件。其中合同类纠纷、侵权类纠纷占多数,且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装饰装修物等消费领域,另有个别涉及餐饮、健身、美容服务、摄影服务、婚恋服务等消费领域纠纷案件,如教育培训的经营者经营具有不稳定性,多因场所闭馆、歇业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对部分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较大影响,对社会生活、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冲击。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中,部分涉及网购产品,原告多主张经济损失,个别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针对当下消费者维权纠纷类型多元,案件裁判难度增大、部分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纠纷处理困难增加、同一经营者屡被诉,群体性诉讼案件诉累增多等难点,睢宁法院持续强化司法保护,用法治保障护航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针对新型消费方式发展迅猛、新型消费者权益纠纷频发的现状,积极开展专题研讨,梳理新类型案件的审理难点、要点及常见问题,就争议问题与上级法院开展交流沟通。通过召开研讨会,召集专家、学者讨论典型案件,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问题,引入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进一步丰富和细化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明晰裁判标准,提升新型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的裁判能力。

  在日常司法实践中,通过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宣传等途径,加大对维权案例的报道,借助“3·15”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消费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通过与消协等组织联合宣传,向消费者展示多元化的权益维护途径。宣传的同时,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提示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尺度,释明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引导消费者理性、合法维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非法院一家之力,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法院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并通过延伸司法职能,推动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行政机关、新闻媒体共同关注并完善消费者维权体系,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强化与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发挥消费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功用,减轻法院诉累。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加强法律宣传,加大对经营者经营能力和诚信度的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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