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2024年实施的专项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张母桥凤凰河综合治理工程、春秋乡夹河村夹河治理工程和桃溪镇大堰组工程全部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58万元,省财政资金360万元。预计解决当地群众就业,发放劳务报酬近240万元。
为充分实现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初衷,杜绝“重建设、轻赈济”现象发生,确保“赈”出实效。县发改委将会同相关乡镇政府,全面规范和强化以工代赈管理,重点关注以下工作。深刻把握“务工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突出“赈”的作用,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要求,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聚焦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务工就业,优先安排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务工,努力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增强群众发展“内生动力”,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助力全面乡村振兴。
聚焦群众就业增收。深刻把握“务工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始终以解决群众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努力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所有项目在完成省资金批复文件规定的最低比例基础上,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比例,让更多群众受惠。明确劳务报酬发放真实性是项目建设红线,实行“一票否决”,要求乡村两级采取电话访谈,上门面对面核实等措施,杜绝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弄虚造假现象发生,如材料费列入务工劳务报酬、虚列务工人员冒领劳务报酬、造册务工天数与实际务工天数不符和造册工价高于实际工价(先打入务工人员银行卡再要求退还)等,确保每一笔劳务报报酬都真实可信。
广泛组织带动群众务工就业。充分领悟“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乡村两级要走到群众中去,大力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广泛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优先组织项目所在地群众务工就业,优先安排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务工就业,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根据以工代赈项目需求和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增强群众发展“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