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凤阳县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号召,以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为契机,加快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医保政策落实,着力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实现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做实协同战略,促进乡村振兴。凤阳县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作用,聚焦困难群体参保、待遇享受、费用监测等工作,调整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实行个人参保缴费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监测人口等给予定额资助。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口58.8万人,参保率达到102.86%;全年累计资助参保3.43万人,资助参保资金1120.76万元,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人口等特殊人群100%参保。全年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人口等特殊人群医保住院9909人次,医疗总费用7871.94万元,三重保障合计支付6762.95万元,报销比例达85.91%。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医保系统数据与防返贫预警监测系统数据同步更新。2023年医保部门共向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推送12批次1742条预警信息。
找准攻坚战术,助推医保改革。凤阳县创新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改革试点,重点加强对慢特病“筛查、宣教、干预、治疗、考核”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力争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推行在原有医共体总额预算包干的前提下,对部分慢性病人群实行医保资金二次包干,交由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包干使用,对结余的医保基金实行县、乡、村2:5:3的全新分配机制,有效调动乡、村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参保群众外出就医实现有效回流。2023年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同比增幅8.2%,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占比16.6%,同比提升5.5个百分点;住院医保基金支出占比5.1%,同比提升2.7个百分点,分级诊疗成效逐步显现。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服务效能。凤阳县认真落实省委书记韩俊来凤阳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医保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异地治疗报销不方便、住院报销少”问题,研究制定《凤阳县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工作方案》,从强化医保政策宣传、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细化医保便民服务三个方面,明确了八项具体工作措施。制定编印了《致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凤阳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明白纸》(参保缴费篇、待遇享受篇、办事服务篇)等政策宣传折页、海报10万余份,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深入群众开展医保政策宣传20余次。
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基金安全。凤阳县持续开展“三合理”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智能审核、监控信息化平台,对医保费用进行全覆盖筛查。2023年共检查387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医疗机构88家、村卫生室216家、药店92家,追回及扣减基金521.24万元,落实行政处罚82.17万元,倒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诊疗行为,小病大治、门诊转住院等得到有效遏制。按季度编制基金运行情况分析通报,对费用异常、涨幅过快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提醒,并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率先在全省开展异地监管,先后开展对省立医院、蚌医一附院、解放军第902医院等多所省、市级医疗机构的异地稽核,追回医保基金65.58万元。
强化基层服务,完善体系建设。凤阳县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聚焦基层群体医保服务堵点问题,先后打造医保基层服务示范点214个,乡镇(街道)覆盖率达100%,村(社区)覆盖率超过80%,真正实现医保服务“近在咫尺”。小岗村、大庙镇东陵村和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先后成功创建省级医保服务示范点。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各级医保服务网点累计为参保群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联网结算70503人次,为参保患者办理信息查询、慢病鉴定、医疗费用申报等业务23000余件,不断提升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效能,真正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