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郭局长和杨法官的支持和指导,让企业顺利完成破产重整,获得一次涅槃重生的机会。”近日,我市一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将一面写着“不忘初心执法如山,办案高效为企解难”的锦旗送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感谢该院执行局负责人郭嘉银和杨勉锐法官团队为企业纾困解难。
该上市公司向银行贷款2.58亿元,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被银行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上市公司支付银行欠款本金、利息、罚息等共计2.74亿元,银行对公司提供的抵押物的折价、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银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办案团队经多次实地调查走访和分析研判,认为企业尚有部分业务经营状况良好,遂对涉案财产采取活封活扣,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与此同时,银行将本案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公司。
办案团队经分析认为,被执行人公司拥有多处土地的使用权及多项行业核心技术等资产,具有发展潜力、救治价值,可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构、引入投资人、破产重整等方式盘活资产、渡过难关。办案团队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让其支持被执行人破产预重整工作,同意暂缓涉案抵押物的评估拍卖,依法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申请执行人是此次破产重整中债权金额最大的债权人,其认可的权利义务条款对后续重整方案的顺利通过至关重要,同时给予相关意见建议,让其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的支持。最终,被执行人通过破产重整,获得重生,涉案债务也顺利化解。
法官杨勉锐表示,作为新时代的执行法官,应当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推进执行理念和执行方式现代化,强化能动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牢固树立支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司法政策导向,努力实现执行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实践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