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山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向上争取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800万元,分别对黟县柯村、休宁县田里村、徽州区石岗村、歙县岩源村、祁门县永胜村、黄山区中墩村、樵山村8个红色美丽试点村庄每个村分别补助资金400万元,用于打造网格化管理、特色展示馆、乡村道路提升、红色主题公园、村容村貌环境整治等红色美丽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以红色精神传承赓续,弘扬革命传统,示范带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全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筑牢红色堡垒,点燃“新引擎”。突出党建在乡村振兴中“红色引擎”作用,完善信用体系、树立文明新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入股、租赁和流转等方式,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村域内土地、森林等绿色生态资源,注册特色农产品商标,以“红”带“绿”发展产业,把红色旅游发展规划与宜居城乡、传统文化、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规划有效衔接,以示范点、示范村逐步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全面铺开,整体推进;推广“村村联建、抱团发展”集体经济新模式,组织强村带弱村、先进带后进;充分发挥“新安山居图”生态资源优势,串点成线,形成完整的“红色+生态”红旅农旅文旅研学路线。
二、挖掘红色资源,激活“新细胞”。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党员群众创业致富的发展优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以“一抓双促”为源动力,联合组织、农业等部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挖掘村域内土地、水塘等自然资源,摸清旧村委会办公楼、礼堂、厂房、仓库等闲置集体资产,建立健全登记、保管、使用等制度,通过承包、租赁、自主经营等方式实现资源的“起死回生”,进一步夯实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三、壮大红色产业,增添“新动力”。持续围绕建强红色党组织、深入开展红色教育、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健全村级治理、改善村容村貌,进一步整合红色村专项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级其他项目资金,按照用途相近、能整尽整的原则,最大限度保障财政资金建设红色美丽村庄;按照完成建设任务要求,在中央补助每个试点村300万基础上,对每个试点村再增加100万元作为财政奖补资金激励,推动红色美丽村庄的提升建设;制定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市级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项目绩效验收核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权责清单化、运行规范化、监管常态化、公开透明化、监督一体化,进一步推动村集体经济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