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我的工伤款到现在可能都拿不到呢。”近日,李师傅将手中“精心呵护农民工 依法保障劳动者”的锦旗送到了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仲裁院工作人员手中。2018年6月,李师傅在工作中受伤,后被相关部门鉴定为10级伤残。因所在单位并未给其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赔付需要由单位全部承担。但双方就赔付问题一直协商未果,在仲裁员多次耐心与单位面对面释明案情、分析利弊后,最终李师傅如愿拿到工伤待遇赔付7万元。
近年来,海盐县劳动人事仲裁院在劳动争议调处中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为工作方针,全力构建多层次、阶梯式的劳动争议“大调解”格局。2019年上半年全县劳动争议仲裁结构受理并调处案件107起,调解率80.8%,结案率达到72.6%;实体化建设、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方面连续十一次获得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优秀单位、全省示范仲裁庭等荣誉,并获得海盐县集体劳模和嘉兴市先进集体称号。
完善“常态化”矛盾排查机制
海盐县劳动人事仲裁院充分发挥县、镇、企三级平台在劳动争议调处中的作用,将“开展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会、组织企业自主调解、劳资矛盾定期排查”等4个大项8个流程的主体事项下放至基层,实现矛盾纠纷化解防线前移,真正做到“调解在基层,矛盾不出镇”,其中于城、武原2个镇(街道)曾分获省和谐劳动关系县级基层单位和省先进基层调解组织。
海盐县劳动人事仲裁院着力开展“案前约调”,抓住案前黄金期首先介入调解,避免因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而客观延长争议处置时间。此外,通过全面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普及“仲裁那些事儿”,近年来累计参加培训人员达7200余人。
探索“高效化”调解提升机制
据海盐县劳动人事仲裁院院长潘辉介绍,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多,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也不断增加,按照老办法处理纠纷,程序比较繁琐,一些案件不能及时处理,既损害了民工的利益,也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海盐县积极探索劳动仲裁快速处理机制,推出了“导诉服务”、“当日立案”、“休息日仲裁庭”、“困难群体绿色通道”等8项便民措施。
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快速处理机制,推出“导诉服务”这一便民措施,对资料不全的劳动争议案件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尽可能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开辟劳动争议仲裁文化长廊,向前来办理争议案件的企业及个人公开《劳动人事争议办理流程》等规章制度,帮助其快速了解争议案件的仲裁处置流程。
优化“多元化”部门联动机制
海盐县劳动人事仲裁院为提高办案效率,内部主动加强与劳动监察、信访维稳、政策法规等单位相关科室的联系,在劳动争议案件办理中形成一个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外部加强与该县人大、法制办、司法局、总工会、法院等外部门的联系,实现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处置中的高效合力;同时建立庭审观摩制度,邀请联系单位联络员和相关人员参与庭审旁听。
建立重点案件集中会商制度,针对疑难、复杂和集体等重点劳动争议案件,邀请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业务突出的法官与经办仲裁员进行“会诊”,集思广益,对重点案件进行分析会商,确保疑难案件处理合理合法。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调裁结合、便民利民’的指导方针,全力打造‘阳光仲裁’,依法及时、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争取为更多的弱势群体维权,构建和谐稳定海盐。”潘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