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志辉任清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发布时间:2024-02-01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月24日,清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决定任命庄志辉为清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接受廖家杰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决定庄志辉为清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任命江泽辉为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清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虞卫旗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证书。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讨论《清远市清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