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统计信用监管,引导区域内统计调查单位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区统计局完成2023年统计诚信单位评选工作,树立统计标杆单位,营造依法守信的统计氛围,推动统计诚信建设取得实效,促进辖区统计工作良性发展。
依法依规,共同协作,严格把控评选流程。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北京市通州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北京市通州区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由法规科组织协调,执法队和各专业科室配合。二是严格把控评选流程,由执法队对参评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并给出初步检查意见,由专业科室结合调查单位平时统计工作情况确定二审名单,征求区内其他相关单位意见后,查阅企业近年来行政处罚记录、诚信情况,保证评选流程有序化、系统化、科学化,公示后最终确定诚信企业名单。
公平公正,拓宽渠道,完善守信激励机制。一是拓宽评选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联网直报平台、工作群等方式鼓励企业自主申报;由专业科室、统计所推荐平时统计工作配合度高、基础工作扎实的单位参评;由执法队汇总在随机抽查的单位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基础工作均达标的单位并纳入到参评范围。二是确保各个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地审核过程全纪录,对于全面评定合格的单位,及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拟定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管理措施等制度,规范和明确统计信用认定标准和流程,根据市统计局执法检查任务和我区工作实际,按照执法检查结果评定企业信用等级;A类为本年度认定为统计诚信示范单位的企业,享受2年免于统计执法检查和绿色通道等相关优惠政策。
扩大影响,正向引导,营造依法统计氛围。一是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在统计年定报布置会上进行宣传,引导调查单位依法规范统计工作,争做诚信统计先进典型,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各年度评选结果。二是利用统计开放日暨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上,对上年认定的统计诚信示范单位进行表彰,发放认定证书,扩大统计诚信建设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三是推进全区统计诚信建设,落实“联合惩戒”。引导全区统计调查单位牢固树立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理念,营造良好依法统计的社会信用氛围,扩大统计诚信正面示范效应,积极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