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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违法行为,TA们开展物业类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东方网  发布开发区:上海市北工业园区

  近日,石门二路街道城运中心召开了物业公司管理沟通会。

  在会上执法队向物业单位进行全年城管社区工作室工作情况总结,分享了涉及物业类的几起典型案例,以及一些优秀做法和经验。

  同时双方就存在的通性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执法队就《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涉及物业单位和小区装修备案等相关管理职责进行解读和提示,力求共同完成好小区内的管理。

  妥善做好违法行为的发现与报告

  小区内常见违法行为有: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破坏房屋外貌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应当积极履行阻止及报告义务。

  妥善做好房屋装修备案工作

  小区内住户如有装修,物业应及时发现,并提醒居民到物业处进行装修备案,备案时应将装修注意事项逐项予以告知,若有居民不听从告知,拒绝接受备案的,可将此情况上报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如装修房屋涉及优秀历史保护建筑、文物保护点的,须先向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后,方可同步在物业处进行装修登记后实施装修行为。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物业公司与会负责人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更加充分认识到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作为物业管理方,会更加积极履行相应职责,遇到拒不配合的相对人也会及时上报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期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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