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1-18 来源:松阳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松阳工业园区
近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为民出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松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松阳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对《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废止《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办法》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人事任免议案及情况说明、拟任人员任前表态发言。表决通过了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松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松阳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废止《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办法》的决定(草案)、《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傅明亮请求辞去松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