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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如何助力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9-07-02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两万亿元的减税降费”拉开了今年财税政策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大幕。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面临多重困难的背景下,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无疑是一场春雨。如今,政策施行已过数月,效果如何?接下来又该如何发力?

  近日,多位政府官员、专家齐聚西子湖畔,把脉财税政策。他们普遍认为,如今的财税政策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还有潜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院长高强认为,减了税要落实到拉动经济发展,落实到改善企业的金融环境,落实到人民生活的改善上,要有客观的、公平的标准,然而现在这些指标还不是特别清晰。

  关键是“稳预期”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有个直观感受:这两年民营企业生存确实不易,外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内因生产成本较高导致利润率较低。而在生产成本中,税负占了相当比重。

  过去十年,我国的税收收入增速也体现了这一点。在绝大多数年份,我国的税收增速都高于GDP增速。

  “以制造业为基础的实体经济支撑着国民经济发展,同时也贡献着最大份额的财政收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磊说,没有实体经济的发展,财政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这个意义上看,财政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为份内工作来抓实抓好。

  去年以来,各级政府、财税部门在各端发力,尤其在降成本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包括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大规模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减负政策等,范围之广、力度之大都超市场预期。

  沈磊说,积极、稳定的财政政策,除了带给企业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外,更重要的是传递政策意图、释放稳定的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企业发展,预期和信心很重要。”

  减税降费的一系列组合拳实施后,纳税人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更希望政策具有稳定性。“这种调整要落实到制度上形成保障,才能带来更加稳定的预期。”李实说,制度要有一个长期的稳定性,仅仅靠阶段性的调整是不够的,今天这样调,明天可以那样调,这是稳不了预期的。

  “公平税制比优惠税制更重要”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哈里·科斯曾写过一本书来系统地阐述中国几十年惊心动魄的变革,他将1978年以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归结于四个方面,其中首要的就是制度创新。在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后,制度的革新无疑也进入了关键节点。

  我们究竟需要一个怎样的税制?不同的人对细则可能会有分歧,但总体原则应该是一致的。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那就是统一、透明、公平、法制化,而这方面目前我们做得还不够完善。

  刘剑文说,目前的情况就是税收没有完全纳入法制框架,有的地方出台的税收政策并不一定符合法治要求,减税也不一定公平。

  税收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纳税人的获得感。在这一层面上,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理论室主任龚辉文认为,“合理的税制、公平的税制比优惠税制更重要”。他说,现在国家给了很多行业、企业税收的优惠,也要注意其中的公平及合理性。

  另外,高强还提到政策的统筹性。他认为,最近十几年来一直都在实施的“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几个特点:一是以扩大赤字为标准;二是以增加支出为手段;三是以实施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路径,实现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所以很多体现在政府扩大投资。但是调整财政税收的收入政策考虑得不多,特别是没有把振兴实体经济和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因此,高强建议,今后通过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要加强税制改革的力度,其中的关键就是逐步将我国的间接税费制改成直接税费制。

  间接税又被称为流转税,是对商品生产或者劳务征税,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价格等方式将税收负担转嫁给购买方,因而纳税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者。与此相对的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直接税,税负无法转移,纳税人同时就是税负的实际承担者。虽然近年我国的间接税比重在逐年下降,但目前仍是最主要类型。

  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表示,间接税比重过大,会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直接感受到的负担更重。商品或劳务一旦售出,企业便需要缴纳相应的间接税。虽然其税负最终会转移给购买者,但企业会感受成本增加,尤其在盈利转薄乃至亏损时,负担加重。

  国际比较发现,大多数发达国家都以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提高、间接税占比下降是趋势,这是改革的创新。现在的税收政策和税制如何协调好,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高强说。

  应该有一个减税的绩效考核

  财税政策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创新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增加财政支出,通过财政直接补贴、贷款贴息、担保支持、政府采购、政府性基金等方式来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创新;二是通过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减税的方式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孙开表示,支持创新无论是财政支出还是税收优惠,本质都是财政投入。过去只是单纯给钱,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投入形式发生变化,先后出现了补贴、贴息、政府采购支持、担保支持等多种形式。“我认为支出形式上还可以继续探索,比如有企业反映并不需要政府给多少钱,只要把公司产品列入政府支持的清单就是很大的帮助。”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付文林进一步补充,构建科技创新常态化的财税激励制度也很重要。他表示,目前政府的很多减税降费、补贴举措都是有期限的。

  另外,付文林觉得,财税政策主要是一个公共品,应该是起到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在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前提下,应该让微观经济主体决定创新资源分配、选择创新项目和创新投入资金等。“财税政策在创新活动中的定位应该是‘跟投’,真正促进创新,还是要多调动社会的力量、包括人才创新的力量。”

  高强还提到了财税管理。他认为,振兴实体经济不仅要靠减税降费,还要靠严格的财税管理,税务部门应该有分析企业税收负担的这种职责。对于减税也不能一概而论,减税应该有一个目标,是用于科研、开发产品还是扩大市场销售等,应该有一个减免税务的绩效考核。

  “振兴实体经济,财税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是一个方面,仅靠财税政策不行,实体经济的发展不是靠钱养起来的,而是靠企业拼出来的;不是靠政府扶持起来的,而是靠企业去创新、去探索、去研究攻关出来的。这是个一揽子工程,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高强说。(记者张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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