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口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4-01-08 来源:湛江日报 发布开发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1月3日,湛江、海口两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在海口市签订《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就强化近岸海域污染联防联控、建立两市联合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美丽海湾建设合作、建立跨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调机制、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加强“双碳”工作合作等方面深化两市生态环境合作交流。
这是两市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海南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广东海南相向而行、相向发展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双方将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新起点,拓展长期以来形成的良好互动和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合作交流,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助力两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