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代主任俞建华,副主任周媛玉、吴爱群、陈伟琴、申屠增标、王先勇出席。副县长杜玉泉、王飞,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晓燕,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委等相关单位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和表决了关于公安信息化工作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乡村振兴推进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县2023年度乡村振兴推进工作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在乡村产业振兴、集体经济壮大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保“优先”,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村干部能力建设,整合部门资源、压实部门责任,持续优化资源要素向“三农”集中配置。要集中精力出“亮点”,在做实“经营农村”文章、深化农业“双强”行动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示范典型。要多措并举促“共富”,从强村公司发展、富民产业培育、共富单元建设入手,做足做深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高文章,促进富民兴村、共建共享。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十四五”规划实施两年多来,我县综合实力日益增强,改革效能不断释放,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共同富裕扎实推进,争创“两个先行”县域标杆取得阶段性成果。会议强调,要强化规划引领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中期评估的作用,对标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深刻把握桐庐发展的新方位新使命新征程。要聚焦产业生态圈建设、重点项目牵引带动、地瓜经济引领,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要持续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打响“满意在桐庐”营商环境品牌。要进一步擦亮美丽桐庐底色,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以《条例》的宣传贯彻为抓手,把握精髓要义,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持久战。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提供针对性服务,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牢固树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招商使者”的理念,广泛开展《条例》精神和内容宣传解读,提高企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调整部分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议案;听取了关于《加快经营共富单元建设 推动乡村振兴》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进一步推动最美城市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