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十一届区政协第七次常委会议召开。会议协商讨论2023年度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协商稿)》(以下简称“报告”),审议通过人事事项及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区政协主席戴凌云,副主席黄向华、罗龙利、翁国光、严红霞、毛群谊、马振万及秘书长陈恺出席。副区长高翔应邀参加。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提案办理工作情况通报和报告起草、修改情况说明。与会同志对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和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在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工作改进建议和报告修改意见。高翔对委员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他指出,区政府将持续推动提案办理落地落实,在下一步的报告修改中积极吸纳委员们的合理建议,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强化工作合力,推动镇海各项事业阔步前行。
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协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十一届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报告人,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决定、议程(草案)和日程、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以及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决定十一届区政协第七次常委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会议还通报了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列席人员安排、各讨论组名单及组长、副组长名单。
戴凌云强调,提案工作是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是政协履职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也是党委政府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渠道。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落实有效,取得了明显成绩。要总结经验,持续提高提案质量、提升办理质效、促进转化落实。
戴凌云要求,政协全体会议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最高形式,是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高标准准备会议文稿,高要求做好会务保障,高质量抓好会风会纪,集中力量、认真组织、精心筹备,确保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