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广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
12月27日,扬州市广陵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松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周鸿钧、李建芳、马新阳、徐超、倪凌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飞飞,区法院院长周庆琳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区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调查报告;区政府关于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和工作报告主要内容的说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区代表辞职事项的说明及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在分组审议和联组审议后,王飞飞分别就相关议题作了表态发言。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及各类建议名单。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2024年区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会议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区代表辞职事项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赵长松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上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