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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乡:分类实施医疗救助 促进民生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推动民生改善可持续发展,聚焦减轻群众医疗负担,高峰乡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保障措施,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络。

  健全医疗救助政策。高峰乡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切实减轻大病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同时,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避免过度保障。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依据舒医保秘〔2023〕49号文件,关于印发《舒城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打印制成明白纸,下村入户进行发放,宣传政策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组织召开板凳会、小组会,以简单通俗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大家普及医疗救助法律知识,争取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规范救助申报程序。依据书面申请,申请救助对象本人持相关身份证件、社保卡、住院病历、发票结算单等证明材料,根据属地原则,到所在地村居进行申请;村(居)受理,村居对申请人的医疗费用、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入户核查和初步认定,填写《舒城县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填写初核意见签字盖章;乡镇初步认定,认真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乡镇报送县医保局进行费用审批,县级进行审核审批,发放医疗救助资金;公开公示,在公开栏和相关网站公开医疗救助基本信息。

  强化政策实施保障。高峰乡开展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起付标准为3000元,在起付线上,救助比例为6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75%,特困供养对象救助比例为90%。据悉,2023年度高峰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共计22人次,合计金额达到157731元,进一步保障了民生事业发展,巩固拓展民生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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