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大足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月22日,大足区政府召开全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培训暨工作推进会,宣传解读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部署改革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推进,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该项改革是将普通门诊费用主要由个人账户支付变为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和个人账户支付相结合,通过调整个人账户基金结构,提高基金共济保障能力,解决个人账户“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没发挥作用”的问题。
据悉,凡是重庆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包括单位参保或是个人参保人员的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均属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对象,享受门诊共济保障待遇。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依然保留,个人账户结余的归属不变,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流向不变,退休人员不缴费的政策不变。同时,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了,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医疗费用。
该项改革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减轻患者门诊支付负担,也实现了社会共济互助,由过去单纯依靠个人账户积累保障变为由医保统筹基金互助共济保障,实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性互助,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目前,大足区正在为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按时顺利实施。
大足区副区长王大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