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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购房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出炉 纯商贷一手房补贴首年利息15%
发布时间:2023-12-22  来源:越城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建商品房、一房享受一次、财政贴息15%……日前,越城区建设局联合区财政局制定越城区行政区域内购房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支持住房消费,对采用商业贷款方式在越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给予贴息支持,让广大购房者享受真金白银的实惠。

  如何认定可享受补贴的房屋?细则从房屋认定和申请人资格划定了补贴范围,房屋认定明确了购买区域和时间,即在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成交的新建商品房且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申请人方面,以实际购房人个人为申领人,一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单位企业不认定为申请人。

  贴息标准最受购房者关注。细则规定,凡在2022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越城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选择商业按揭贷款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贴息标准为购房户实际支付商业贷款第一年利息额的15%。符合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购房者,以签订购房合同当月为享受贴息政策的起始时间。即购房合同的网签日期在2022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购房者可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购房贷款财政贴息如何申请?购房者持申请材料至越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越城区迪荡街道惠利街20号)建设窗口提交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领需要哪些材料呢?贴息政策采取“先还款、再申请、后补贴”的方式,购房者携带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贴息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贷款还款卡)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贷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贷款银行出具的年度实际支付的正常利息明细清单(须足12个月)等材料办理。

  当然,有些房源并不能享受到此次购房补贴。如在越城区行政区域内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购买商品住房,在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成交的商品房为二手房,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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