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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四举措精准帮扶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23-12-18  来源:肥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

  今年以来,肥东县民政局围绕采取动态监测与常态化精准帮扶困难群体落实“双线并轨”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加大排查、预警、吹哨,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低保金261593人次19828.229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72724人次5413.632万元;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749人次244.818万元。5655名脱贫户、10名脱贫不稳定户、184名边缘易致贫户和571名突发严重困难户已经纳入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保障范围。

  县民政局通过将被监测对象数据与享受低保人员数据进行比对,筛查出未享受救助人员,提高“防漏”预警监测分辨率。定期与县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开展部门数据比对与筛查,推进搭建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立关键信息推送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反馈基层核实处置。密切关注因病因灾困难监测对象等其他群体基本生活状况,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潜在救助对象等边缘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构建了线上监测预警、线下核查反馈的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观察哨”,便于第一时间精准帮扶。截至目前,全县新增城乡低保1623户2840人,单人保360户,特困供养198户198人。

  县民政局协助20个乡镇(园区)制定完善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主动发现机制,构建乡镇(园区)、社区两级联动主动发现体系,即以乡镇、社区民政干部为基础,以全县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入户走访为补充,以动态调整为抓手,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主动入户和寻访,以全覆盖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困难群众家中,“零距离”倾听和了解他们家庭生活情况以及对民政救助政策的知晓程度,从“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变“被动问策”,到“主动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民政兜底保障,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全县围绕落实“单人保”政策,进一步放宽“单人保”条件,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脱贫对象、监测对象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采取“单人户”等措施予以保障。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脱贫对象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全县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给予6-12个月的低保渐退期。放宽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救助年龄,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学、因病、因灾等其它情况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基本生活遇到困难的脱贫户、监测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县民政局加大核查力度,通过“一看、二问、三听、四查”的方法,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视情适当豁免。通过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对救助对象信用记录进行评估,履行承诺,提高社会救助的有效性和公平性。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城乡低保15393户23157人均以书面形式签订诚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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