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建筑业按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加强部门统筹联动,12月8日,奉节县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部门联席会在县社保中心召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局、县总工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赤甲集团、百盐集团、县城市建设公司、县路桥公司、县工业公司、县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要求和目前奉节县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个部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参会单位围绕部门职责,就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推进落实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各成员单位就下一步如何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计划措施进行研究商讨。
会议指出,建筑业按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先参保再开工”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业农民工工伤权益保障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要明晰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将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要加强政策宣传,保障相关领域从业人员知情权,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建设项目从业人员按政策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制作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公示牌,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知情权,增强其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