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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开始征缴
发布时间:2023-12-11  来源:南通日报  发布开发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南通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照护保险征缴工作启动,自12月1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具有本市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包括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以及持南通市居住证、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都可缴费参保。

  为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和长期照护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继续“政府补大头、个人出小头”,全市老年居民、成年居民财政补助1080元、个人缴费600元;全市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筹资标准与去年相同,财政补助1090元、个人缴费530元,均已包含照护保险费。

  为保障低收入人群享受医保待遇的权利,今年各级政府将继续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及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全额资助。上述对象,须凭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登记,无须缴费,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于医疗救助对象等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医保还将给予倾斜救助,即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给予60%的救助。

  居民医保缴费与待遇保障直接挂钩,属于参保范围的居民,须按规定及时、连续参保,不间断缴费。一旦逾期未足额缴费,将自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因此,在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成功缴费的参保人员,才可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2024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可以在手机上通过江苏税务App、云闪付App内的“江苏社保缴费”小程序,微信、支付宝内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及南通医保App,为自己或者他人缴费,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联移动POS机缴费终端缴费。此外,市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9家银行网点的柜面,也可以缴费。

  职工医保参保人还可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在江苏医保云App的“家庭共济”模块,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内的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正常续保的人员,直接完成缴费即可,无须重新办理参保登记。但新生儿或是中断参保的居民,要先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参保登记,才能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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