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税务部门为我们办好事、办实事,解决了企业发展痛点。”成为网络平台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后,近日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写了一封感谢信。
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是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开发运营“尖峰智链网络货运平台”通过审核,成为金东区首家网络货运企业。
借助该平台,货物运输实现在线接单、运费线上支付、运货轨迹跟踪,公司发展搭上数字快车。据了解,仅与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均为浙江尖峰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等3家公司相关的运输金额,每年就达1亿元。
快速发展的同时,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面临“成长的烦恼”——货运司机成本票获取难。
“按税法规定,货运司机完成订单,收到运费后,须提供运输发票。但司机分散各地,再加上线下开票要付出时间成本,很多司机不愿意去开票。”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曹伙斌介绍,增值税发票可进项抵扣,运输发票难获取,导致进项发票缺乏,间接增加了企业税收负担。
在今年6月税务部门走访调研中,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提出纳入试点申请。今年,省税务局和省交通厅正在联合开展货运平台代开专票新模式试点推广,市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也明确支持该项工作。
了解情况后,市税务局迅速行动。“省内的网络货运企业争相申请,名额有限,得抢占先机。”曹伙斌说,税务部门对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的企业资质、纳税记录、网络货运平台功能等开展审核,指导完善薄弱环节。确认符合试点条件后,与省税务局、省交通厅积极对接。省里实地走访调研后,对该公司的平台予以认可。
在市税务局协调下,省交通厅派技术人员指导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将原有的货运平台数据与省交通厅数据进行打通。与此同时,市税务局帮助企业联系技术公司,做好发票端模块搭建,与原有货运平台实现数据交互。数月努力等来好消息——试点申请成功。
现在,司机只要在手机端填写个人身份、营运证件、货运合同等信息注册。运输完成后,后台自动将车辆运输轨迹推送给省交通厅进行数据比对。经省税务局后台确认后,即可线上开票。
“取得试点资质后,平台可以延伸服务链,竞争力大提升。”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总经理楼春明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合规经营,打造“物流+互联网+后市场+金融”综合物流服务平台。
截至目前,全省5家网络平台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中,我市占3家,另外2家为金华交投智慧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红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