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提高林木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问题,南陵县印发《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赋权乡镇,依法明确乡镇审批权限,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一、完成赋权事项移交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各镇加强沟通合作、强化统筹调度、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合力推动乡镇赋权工作落地落实。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赋予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依法于2023年4月底与各镇完成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签订工作,明确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各镇自承接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履行相应审批职责,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签订工作完成前,相关事项仍由赋权部门办理,确保赋权工作无缝衔接、有序运行。
二、加强业务跟踪指导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等制度管理。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积极协助其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并定期对乡镇林业采伐许可审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监督指导各镇进行流程优化、规范管理,确保下放权限落到实处。
三、提升基层审批服务效能
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各镇林木采伐审批均进驻镇便民服务中心,同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实行“一门式办理”,实现“就近办、家门口办”,提高办事便捷度。截至目前,通过赋权的8个镇已核发183份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面积304.46公顷,采伐蓄积11232.2立方米。该措施切实提高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效率,实现群众办理林木采伐证“一站式服务”。